2012年1月安徽省合肥市公路管理局委托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环巢湖旅游大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2012年1月30日在合肥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了环评单位和环评的过程。现在报告书已经基本完成,现进行二次公示,如果您对项目有意见,按照公示中地址将意见反馈。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环巢湖旅游大道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包括四段道路和四座大桥:路段主要包括肥东段(长临河-中庙)、肥西段、庐江段和巢湖段(兆河河口-槐林镇小汪村),路线全长64.039公里;桥梁包括派河桥、杭埠河大桥、白石天河桥、及兆河桥;
建设单位:安徽省合肥市公路管理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64.039公里。工程项目新增占地4971.93亩;拆迁各类建筑物59570平方米;全线土石方5391.664千立方米;工程防护3424.807百立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1061.333千平方米;设桥梁9083米/25座(特大7558米/4座 大桥690米/1座 中小桥835米/20座),涵洞216道;平面交叉40处;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9.3287亿元,建设资金由国内银行贷款、市县政府筹措。
二、项目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项目施工期的主要污染来源为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粉尘、沥青烟和施工营地的废水、固体废弃物等,还有工程取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①噪声源
道路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铣刨机、挖掘机、铲运机、平地机、推土机、压路机、混凝土拌和机等施工机械另外就是运送土石方的汽车以及桥下部结构施工时钻孔灌注桩施工时产生的噪声等。
②大气污染源
拟建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破路、土方挖掘、土方回填期间作业的扬尘;道路施工期间断路、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风力作用下产生的扬尘;
③废水污染源
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油污及露天机械被雨水冲刷产生的含油污水等以及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对水体产生的污染。
④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的包装材料、废弃土方和拆迁碎石等。
⑤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路基开挖、取土、弃土使得原有的土地结构受到破坏和改变,进而还造成原土移位、松散,原植被遭到破坏,地表裸露,改变土壤的可蚀性及植被状态,其土壤的抗蚀性、抗雨水冲刷性降低,另外,取石在运输过程中,不加遮盖或过高装载,造成运输中的遗散会导致水土流失。
(2)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①噪声污染源分析
道路营运后,唯一噪声源是高速运行的汽车。机动车辆噪声为非稳态源,车辆的发动机、冷却系统、传动系统、排气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
②大气污染源分析
建设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车辆行驶排放的汽车尾气,含NO2、HC、CO和颗粒物等污染物。
③水污染源
影响路面径流污染的因素众多,包括降雨强度、降水历时、车流量、两场降雨之间的时间间隔、路面宽度、纳污路面的长度等,其影响难以定量估算。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水环境污染减缓措施
本工程施工区域位于巢湖沿岸,施工区域均无污水管网。评价建议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粪便严禁直接排入巢湖水体,可经简单的化粪池处理后作为附近农田的灌溉水。
② 营运期水环境污染减缓措施
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J073-96中有关桥梁养护的要求,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确保重要水域路段的安全;装载煤、石灰、水泥、土方等易起尘的散货,必须加蓬覆盖后才能上路行驶,防止撒落的材料经雨水冲刷后造成水体污染。如遇到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则应关闭相应的路段,以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率;
(2)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①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
建议路面铺设使用乳化沥青,这样既使用方便又可避免对环境的污染。土石方堆场在产生扬尘的情况下应进行洒水,建设使用的临时性道路在天气干燥情况下也应进行洒水处理,以防止扬尘的产生。
②营运期减缓措施
对在用车辆进行技术改造,尾气排放不达标的必须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从源头进行控制,改进车用燃料,推广灵活燃料车的使用;在道路建设完成时可在道路两旁进行绿化,栽种乔、灌木树种,以增强吸收汽车尾气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效率。
(3)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的声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噪声防治措施主要用来保护道路沿线距离较近的没有拆迁的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避免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同一区域内使用。在路线近距内有居民区的路段,高噪声施工机械运行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施工中注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并注意维修养护和正确使用,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要求,保证周围敏感点的正常生活、学习不受干扰。
②营运期声污染控制措施
采用双层真空隔声窗、绿化隔声带措施后,敏感点噪声可以达到GB3097-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4)工程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及建议
施工时应对工程清理的地表覆盖物加以保留,集中堆放,可以考虑收集施工人员产生的排泄物,将其与收集的地表覆盖物以及剥离的表土层混合后堆肥,在取土完毕后回填。废沥青混合料属于难降解物质,建议对项目产生的沥青混合料进行合理利用,以减少其堆放产生的占地、影响景观、污染农田和浅层地下水、浪费资源等不利的环境影响,从而实现处理废料、节省工程投资,有利于保护环境等综合的生态效应。施工方可对沥青废料采取单挖、单装、单运的方法,运至有关厂家进行再生。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环巢湖旅游大道项目的建设将有效的改善巢湖沿岸目前的交通状况,对于促进合肥市、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等地经济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公众参与调查表的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周围100%的单位和群众对建设项目持支持的态度,为该工程的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本评价认为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及期限,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需查阅《环巢湖旅游大道项目》简本,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2012年2月28日之前与安徽省合肥市公路管理局或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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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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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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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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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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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梅山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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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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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显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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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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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5117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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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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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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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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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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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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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长江西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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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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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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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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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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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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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1-282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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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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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0ab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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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
(1) 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2) 间接受影响的团体代表,主要是合肥市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 对本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人员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告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通过E-mail、传真、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2年2月13日